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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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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5:2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西医科大学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启示
    广西医科大学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常年进行培训。每年在南宁开办约4-5期培训班,分业余班和脱产班两种形式。业余班即安排晚上、周末时间上课,脱产班是全天上课,两种形式班的上课内容一致。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参加培训学习。欢迎本校的高年级同学前来参加培训学习。
    办公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楼5楼、6楼。
    联系电话:0771-5358637

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开展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培训鉴定工作点。常年招生开办培训班,培训中心具备理论教学、技能操作和实习带教固定场所。主要由获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合格证书的、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授课。凡有意愿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参加培训。
一、   招生对象。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的学生;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者;
3、取得心理学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
4、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
二、培训内容
1、 基础理论:普通心理学知识、社会心理学知识、发展心理学知识、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知识、心理测量学知识。
2、 技能操作相关知识:心理诊断、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教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重新修订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三、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知识相结合、见习与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理论知识授课可分为业余班(周末和晚上开课)、脱产班,学习时间约30天,操作实习为两周。
四、结业和待遇
1.学完课程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同级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2.组织参加国家每年两次(5月和11月)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全国通用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1张。
六、开班报到时间: 即日起
七、学习培训资料费:咨询师2级        元;咨询师3级       元 ; 报名费:20元               
八、报名和学习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楼:
九、联系方式: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58637

       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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